关于做好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使用工作的通知
各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事厅《关于做好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开通使用工作的通知》(鲁人办发〔2005〕158号)精神,为加快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信息化建设,由山东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办的“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已于今年10月正式开通。“信息网”以各市、县(市、区)和各学校的毕业生就业网为枢纽,运用统一的数据交换标准、适时的数据更新、分工协作的信息收集发布机制,形成省、市、县(市、区)三级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系统,为广大毕业生和各类用人单位提供求职和招聘信息化平台。为保证“信息网”正常使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信息网”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高度重视就业工作信息化建设,并以全省“信息网”开通为契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工作程序、办法,提高就业工作管理水平。
二、“信息网”的主要功能是:发布大、中专毕业生求职信息;发布各类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开展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信息查询、检索、网上招聘、远程视频面试;举办毕业生就业网上招聘活动;进行毕业生就业工作网上办公等。
三、从2006年起,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均需先在信息网开户,不通过信息网,用人单位将无法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开户地点为市、区人事局毕业生就业办公室。
四、信息网开通以后,毕业生在省内就业不再使用纸质就业协议书,统一在网上办理签约、派遣、改派等手续。
二ΟΟ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毕业生就业 信息网 使用 通知
莱芜市人事局办公室 2005年10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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