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发出关于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以来,交警支队迅速制定《学习教育活动意见》,在组织民警深入学习《公民道德规范》和《人民警察职业道德规范》,广泛开展民警职业道德教育的基础上,在交警队叫响“八荣八耻”,将社会主义“荣辱观”引入“我为警徽添光彩”、“假如我是一名驾驶人和办事群众”等专题讨论,并采取召开座谈会、民主生活会等多种形式,逐一对照“八荣八耻”,找差距、议不足,教育引导民警严格按照“八荣八耻”要求,规范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
与此同时,支队紧密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实际,把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作为当前交警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内容,并制定出台五条“硬措施”,加大教育活动的力度: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列入年度学习计划,作为理论练兵、岗位练兵的重要内容,分专题抓好落实;创新学习活动方法,通过举办读书会、座谈会、集体讨论会、征文比赛、演讲比赛等方式,推进学习教育活动不断向纵深发展。为使“八荣八耻”真正入耳、入脑、入心,支队将“八荣八耻”内容打印,民警人手一份,做到熟记会背,深刻理解掌握“八荣八耻”的时代背景、重要意义和丰富内涵,并组织统一考试,每名干警写出不少于8篇的体会文章,支队机关、大队7个支部分别上一次以落实“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党课;把教育活动与争先创优相结合,激发民警学习主动性、积极性。作为争创“学习型警队、学习标兵”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年终正规化综合考评范围;充分利用展板、墙报、公安网、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介,广泛宣传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大意义和深刻内涵,使民警把握本质,明确要求,深入人心,并变为自觉行动;拓展新思路,发现新亮点。把学习宣传融入各项业务工作中,贯穿于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创建“平安莱芜”的全过程,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荣辱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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