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品要求
(一)作品创作应从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以温馨教育、警示教育和法制教育为主,突出“关注交通,保护生命”这一宣传主题,大力倡导文明交通,营造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
(二)作品以道路交通及其所有参与者为创作对象,特别注重对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的警示和教育,呼吁社会关注交通,保护生命。
(三)内容健康向上、意义深刻,语言精练优美、节奏感强,便于记忆传播。字数控制在30字以内。
二、参与方式
参与者可通过写信、发送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进行参与。写信请寄往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室,邮政编码:250031。同时在信封背面注明“交通安全宣传标语口号”字样;E-mail:jtglzb@126.com;传真电话:0531-85946212;联系人:王发英,联系电话:0531-85122425。
三、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2006年5月31日结束。凡5月31日前参与本次活动的朋友均有机会获奖,来信以邮戳日期为准。
四、奖项设置及评奖办法
活动结束后,将聘请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认真评选。
本次活动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10名,优秀奖20名。对获奖者将给予奖励。
五、展播方式:
获奖作品将被作为山东省“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程社会性宣传资料的文字素材使用,符合要求、富有创意的标语口号将被用于在全省范围内悬挂、粉刷、张贴。同时将被制作成公益广告和手机彩铃对外播出。
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踊跃参与,共创"关爱生命 平安出行"的良好氛围!
山东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