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兆旭) 岁末年初,从市人口与计划生育部门传来喜讯:据省WIS系统统计,2006统计年度莱芜市晚婚率为86.1%,晚育率为89.9%,分别高于全省8.8个百分点和7.6个百分点。独生子女领证率达到86.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3个百分点,位居全省第一。反映计划生育工作质量的各项指标位居全省前列。
据了解,在多年来的基层线考核中,莱芜市的成绩一直在全省名列前茅。2006年以来,全市各级围绕夯实基层基础,大力实施村级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综合改革,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基层工作运行机制。
薄弱村帮促成效显著。通过实行薄弱村帮促“五定”责任制,第三轮计划生育薄弱村全部转化。全市违法生育村的比例由2002年届初的8.8%降至1.7%,下降了7.1%,在全省位于第2位。
基层机构队伍得到进一步加强。在乡镇综合改革中,保留乡镇计生办,配备2名执法人员;加强标准化建设,县、乡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均取得《执业许可证》并校验合格;村级按照年轻化、女性化、知识化、职业化的要求,选配计生主任,人员素质得到提高,待遇足额落实,人民群众满意度有了新的提高。
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较为规范,信息交换平台运转良好。全面推行属地管理,流动人口的发证率、验证率、建档率、联系率均达到责任书要求,信息交换平台作用得到较好发挥。
依法行政、村民自治水平有了新的提高。全市推广的执法责任具体化、执法过程程序化、执法文书规范化、执法监督社会化经验在基层得到较好体现。
来源: 莱芜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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