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老城区居民居住环境,抓好小街小巷、小绿地、小广场、小停车场和公厕等小项目建设,重点抓好花园、西关两个片区。”这是2007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的10件实事之一,这项工作的市政府分管领导是刘民胜副市长,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是市建委和市建委的王圣林主任。这是市政府办公室3月19日《关于对2007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的10件实事进行立项督查的通知》的一项内容。
2007年市委、市政府为民办的10件实事是市委、市政府在广泛听取民意、充分讨论研究后确定的,市委专门为此发了文件,《政府工作报告》也单列一章,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体现了建设务实为民政府的鲜明态度。春节刚过,利用正月十四、十五两天,市政府马平昌市长带领各位分工副市长,深入基层,实地考察了10件实事进展情况,对做好10件实事提出了明确要求。在此基础上,市政府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对2007年市委、
市政府为民办的10件实事进行立项督查的通知》,根据各位市长工作分工,对10件实事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了工作要求和完成时限,并定期进行调度督查。同时,要求各责任单位都要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措施,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将实事办好,让群众实实在在地享受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带来的实惠。
群众生活无小事,民生民意总关情。市委、市政府为民办的10件实事基本涵盖了就业、教育、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群众最为关注的民生问题。市政府通知要求,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根本要求,是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具体体现。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千方百计造福于民,让广大群众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实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
一位政府职能部门的负责同志说,市委、市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为我们做出了榜样,我们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扎扎实实地完成好为民办的实事。
记者 康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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