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莱芜市第二届“绿色钢城颂”
群众文艺创作表演大赛的启事
为进一步激发全市干部群众的创业热情,营造全民创业,加快发展的良好文化氛围,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文化局、市广电局、莱芜日报社、市文联等部门将联合组织举办莱芜市第二届“绿色钢城颂”群众文艺创作表演大赛。
一、内容和形式
这次创作表演大赛以歌颂“红色莱芜·绿色钢城”,反映全市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创业、创新、创优”,建设富强文明和谐新莱芜为主题。参赛作品一要体现地域文化特色,深入挖掘莱芜的优势文化资源,反映莱芜的悠久历史,赞美莱芜人民的勤劳、朴实、勇敢和聪明才智。二要体现时代特征,反映现实生活,展示近年来我市发展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和各行各业涌现出的先模人物的精神风貌。
参赛作品形式多样,不拘一格。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戏剧曲艺类。包括短剧、小品、相声、快板、快书、朗诵诗等;二是音乐舞蹈类。包括歌曲、舞蹈等。
三、参赛范围和方法步骤
1、社会各界的专业、兼职、业余创作人员和机关、企业、学校、群团组织、农村乡镇等均可参赛。
2、两区,高新区,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省以上驻莱各单位为参赛的牵头组织单位,具体负责本系统本单位参赛的组织工作。个人参赛的可挂靠相关牵头组织单位,也可直接向大赛组委会办公室指定的报送单位申报。
3、参赛作品申报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30日,10月上旬进行初评。10月下旬,对初评入围的作品分别在《鲁中晨刊》、《凤鸣》、《赢周刊》、莱芜电视台、莱芜电台等媒体集中发表或展播。11月份,大赛组委会根据入围作品发表、展播和展演的社会反映及评选标准条件,组织评委会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优秀作品推荐参加莱芜市首届文化艺术“精品工程”奖评选,对获奖作品进行表彰奖励。未入选“精品工程”奖的作品,由大赛组委会颁发奖励证书,同时,对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
四、具体要求
1、参赛作品要力求做到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高度统一。一是导向正确,唱响时代主旋律。二是格调文明健康、积极向上,催人奋进。三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反映百姓身边的人和事,歌颂公众创业先进典型,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说服力。四是思想深刻,艺术精湛,制作精良,有较高的艺术水准。
2、参赛节目必须是2005年以来新创作的作品,已参加首届“绿色钢城颂”表演大赛评选的作品不参加本次比赛。参赛节目要自创、自编、自导、自演。
3、节目长度。一般要求为:歌曲不超过5分钟,表演唱、舞蹈不超过6分钟,小品、相声、快板、快书等节目不超过8分钟,短剧不超过15分钟。
4、参赛节目要制作成光盘或音乐带。报送材料主要有:光盘二份;资料二份,包括作品主创人员名单、歌调、曲谱、戏剧及曲艺类节目的创作文本。音乐舞蹈类节目请注明音乐带类型(普通盒带、CD带、DAT数码带)。以上材料请于2007年9月30日前按照作品类型分别将戏剧曲艺类节目报送市文化局(联系电话:6286698);音乐舞蹈类节目报送市文联(联系电话:6229545)。
本次大赛活动由市委宣传部牵头成立大赛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文艺科(联系电话6213336),具体负责大赛活动的组织协调。届时,大赛组委会将对参选的作品节目按创作奖、表演奖两个奖项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同时设立组织奖。
莱芜市“绿色钢城颂”群众文
艺创作表演大赛组委会办公室
2007年4月9日




